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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销赃点

作者:夜行人 返回目录 加入书签

  物业方认为,电梯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根据《新阳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当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电梯故障经有关部门确定危及人身安全的属于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应急使用范围,如果电梯已经过了保修期限,动用维修资金更换电梯时,超额的费用也应当由住宅小区业主承担。《新阳市电梯监督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电梯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资金来源,一是电梯运行费的结余资金。电梯运行费应当单独立账专款专用,出现结余的,应当结转使用,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二是住宅电梯需要更新、改造、维修的,其费用应当由业主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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